我国古代男子在20岁行冠礼时加字,女子在15岁行笄礼时取字。 《礼记·檀弓》中记载:“幼名,冠字。”意思是出生三月由父亲为其取名,成年加冠时要取字。《礼记·曲礼》上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意为:男子在20岁行冠礼时加字,女子在15岁行笄礼时取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