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如果女儿出嫁后,在新的居住地没有取得土地承包,户口也没有迁移走,是有权利回娘家分配土地的。如果在新居住地已经取得承包土地,则不能再回娘家分配土地。
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排名较好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女儿户口在娘家不能在婆家分田,因为田地已经固死,按照国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在排名较好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三十年承包期,l它延续了排名较好轮承包的有关政策。
土地是你承包的,还是由你继续承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除非你主动放弃和承包户是绝户可由集体收回,另行发包,基本上已无田地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