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和名章不可以重合,一般对外的合同等一切需要加盖公章和法人名章的文件等,都需要公章和名章同时存在,而且是分不同的地方盖的章。如果将两个章子重合,就证明这个文件作废了,不能使用了。必须要重新再打印文件重新盖章才可以。
不可以,有财务支付职能的章由个人保管名章,公章应办公室保管。